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遼寧省2010年主要農作物生產機械化示范項目指南
一、項目目標
緊緊圍繞提高重要農時、重點作物、關鍵生產環(huán)節(jié)和主產區(qū)機械化水平的目標,在水稻、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主產區(qū),從解決作物生產機械化的技術瓶頸和關鍵制約因素入手,建立機械化生產示范基地,引進、示范先進適用的機械化生產新技術、新機具,進行機械化生產技術的組裝配套,建立健全全程機械化生產工藝,加強農機化技術與農藝技術的集成配套,形成以機械化為支撐、區(qū)域適用性廣的標準化生產體系。在此基礎上,開展技術的宣傳、培訓,組織跨區(qū)作業(yè)、訂單作業(yè)等社會化服務,開展機械化生產作業(yè),推進優(yōu)勢區(qū)域農作物生產機械化,實現(xiàn)農業(yè)生產高產、高效、低耗、增收。
二、項目內容
(一)水稻育插秧機械化示范
1.建立育插秧機械化示范點。每縣建立5個以上示范點,對購置育秧示范設施和作業(yè)進行補貼,開展培訓示范和宣傳推廣等。示范點主要以村組為重點,以農機專業(yè)合作組織、種糧大戶、農機大戶和科技示范戶為主建設。每個示范點育秧規(guī)模滿足向200~400畝示范大田供秧,每縣新增機插秧面積1000~2000畝。示范大田一般應集中連片,面積不少于50畝。
2.開展技術培訓。每縣每年完成200人以上的培訓任務。培訓對象以水稻種植大戶、農機大戶和科技示范戶為主。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水稻標準化育秧技術、機插秧操作技術、田間管理要點和插秧機的使用維護知識等。
3.開展技術指導和宣傳。編印技術、宣傳資料。組織技術人員進村入戶,輔導農民和大戶應用育插秧機械化技術。通過現(xiàn)場會等形式廣泛示范、宣傳。
4.促進水稻生產全程機械化技術的集成配套。促進水稻育插秧機械化技術與耕整、植保、收獲等機械化技術集成配套,形成應用規(guī)范和生產作業(yè)標準,組織開展社會化服務,擴大機械化生產規(guī)模和技術推廣應用范圍。
(二)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生產機械化示范
1.建立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生產機械化示范點。每個示范縣設3個示范點,示范點主要以村組為重點,以農機專業(yè)合作組織、種糧大戶、農機大戶和科技示范戶為主建設。重點示范機械玉米、花生收獲技術,油菜種植、收獲和秸稈處理機械化技術,馬鈴薯種植和收獲機械化技術,完成機具選型,開展技術示范。每個玉米示范點完成作業(yè)示范面積1000畝,每個油菜示范點完成作業(yè)示范面積200-300畝,每個花生、馬鈴薯示范點完成作業(yè)示范面積200-400畝。
2.完成技術集成配套。農機與農藝配套,組裝集成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生產機械化技術;總結各生產環(huán)節(jié)機械化作業(yè)的規(guī)范、規(guī)程等,確定適合當?shù)厣a條件的機械化生產模式和機具配套方案。
3.開展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生產全程機械化示范應用。組織開展技術培訓與宣傳,每縣每年完成200人以上的培訓任務,擴大技術輻射和普及面。對示范作業(yè)進行補助,組織開展社會化服務,擴大機械化生產規(guī)模和技術推廣應用范圍。
三、申報數(shù)量和資金補助標準
(一)2009年啟動的水稻、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中央項目縣2010年繼續(xù)實施,并按本指南所要求的項目實施內容、范圍和規(guī)模,再申報。
(二)新增項目縣數(shù)量
1.水稻育插秧機械化示范
2010年新增項目縣63個:湖北7個;黑龍江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重慶、廣西各5個;福建、四川、廣東、湖南、江西各3個;吉林、遼寧、貴州、河南、內蒙古、山東、海南、陜西、寧夏、云南、寧波各1個。
2.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生產機械化示范
(1)新增玉米項目縣14個:黑龍江、河南各2個;北京、河北、遼寧、山西、內蒙古、吉林、山東、陜西、甘肅、黑龍江農墾各1個。
(2)新增油菜項目縣18個: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重慶、四川、貴州各2個。
(3)在青島市新建1個花生項目縣。
(4)新增馬鈴薯項目縣4個:寧夏2個;山東、陜西各1個。
(三)資金補助標準。每個示范縣國家補助資金10萬元,主要用于購置水稻育秧示范設施補貼、開展示范推廣、宣傳培訓、作業(yè)補助和組織社會化服務等。
四、申報條件
(一)水稻、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主產區(qū)的生產大縣,地方政府和農民對發(fā)展農業(yè)機械化改變傳統(tǒng)生產模式,有較高的認知度和積極性,農機化基礎較好。
(二)開展水稻育插秧機械化和玉米、油菜、花生、馬鈴薯生產機械化示范推廣已有一定基礎的縣市。優(yōu)先在省級示范縣的基礎上選建。
(三)地方政府對農機工作重視,農機管理、技術推廣培訓體系健全,農機農藝結合較好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扎實。有良好的培訓教學設施和技術人員。
(四)優(yōu)先考慮列入《全國優(yōu)勢農產品區(qū)域布局規(guī)劃》(2008~2015年)重點縣、全國100個農機化示范區(qū)的縣(市、區(qū))和已評定的全國平安農機示范縣(市、區(qū))。
五、相關要求
(一)項目示范縣分縣編報項目申報書(見附件1-14-1)。在項目示范內容中,要明確關鍵技術和全程機械化技術路線與相關要求。要詳細列出示范推廣的機具型號、生產廠家、數(shù)量和主要性能指標。示范點建設必須落實地點(鄉(xiāng)鎮(zhèn)、村、農戶)、規(guī)模(面積),并遵循地塊相對集中的原則。項目實施要與農機購置補貼有機結合,發(fā)揮倍增效應。示范點示范樣機主要由購機補貼資金支持農民或農機服務組織購買,中央項目資金不再用于機具購置或購置補貼。資金預算安排中,中央資金要按示范演示、培訓宣傳、作業(yè)補助等科目分別列出,其中作業(yè)補助不超過40%,不得用于管理費等其他開支。在項目運行機制方面,要農機農藝結合,建立由農機、農業(yè)等方面參加的項目實施指導管理組織。主要依托有基礎的農機大戶和農機專業(yè)合作社等農機作業(yè)服務組織建立示范點。
(二)編制項目支出經濟分類預算。為提高項目支出預算管理水平,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,各項目申報單位要按照自下而上逐級編制的方法,編制項目支出經濟分類預算。要在項目申報書中,依照項目資金補助的標準、具體用途和經濟性質劃分支出經濟分類,進行測算,填寫“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”(表一)和“申請資金經濟分類匯總表”(表二)。
(三)以縣為單位繪制的示范點彩色分布圖、各個項目縣的農業(yè)區(qū)劃圖等,作為附件內容。若有地方資金支持方面的函或文件也應作為附件。
(四)各有關省(區(qū)、市)農機化主管部門統(tǒng)一組織項目申報工作。要對各縣的申報材料認真審核把關,并對項目縣進行優(yōu)先排序。同時,要將省級農機主管部門的收款單位、開戶銀行、賬號,以及本省中央資金經濟分類匯總表(全省加總)一起報送。
各地可參照中國農業(yè)機械化信息網“水稻機械化育插秧機械化”專欄中提供的項目實施方案參考文本,組織編制項目申報書。項目材料實行紙質文件與電子文檔雙報送,紙質文件一式7份報送我部農業(yè)機械化管理司(4份)和財務司(1份),其余報送至省農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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